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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台湾问题
何谓台湾问题?
所谓台湾问题,从内涵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的一部分军政人员战败后退到台湾。他们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这样,台湾问题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应该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来解决。(二)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美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彻底纠正并停止其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的种种错误做法。 (三)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搞"台湾独立"的图谋。
国际社会是如何公认台湾是属于中国的?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也已被国际社会所公认。 1895年至1945年,台湾、澎湖被日本强行占领。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抗日战争。这场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声明,"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即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与161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联合国和全世界已公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
美国国会通过所谓《与台湾关系法》的政治意图何在?
中美建交不过三个月,美国国会竟通过了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这个《与台湾关系法》,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的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权益。应该看到,美国确有人至今不愿看到中国的统一,仍在制造种种借口,施加种种影响,阻挠台湾问题的解决。美国政府根据这个关系法,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海峡两岸的统一。1994年9月,美国政府调整对台政策,作了种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事,特别严重的是出尔反尔地允许李登辉于1995年6月访美,改变了美国历届政府禁止台湾领导人访美的政策,严重地损害了中美关系。 事实说明,美国仍然把台湾视为"不沉的航空母舰",将台湾问题作为手中的一张牌牵制中国的发展壮大。应该指出,"不沉的航空母舰"政策,是冷战时代的产物。现在冷战已经结束,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坚持冷战时代的政策,并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和亚太地区人民和平与发展的愿望。美国政府应尽早放弃这种不合时宜的政策。只有这样,才符合美国人民和亚太地区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
如何理解"台湾问题不能和德国、朝鲜问题相提并论"?
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德国问题和朝鲜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是外国势力介入的结果,而德国和朝鲜的分裂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因素造成并以国际协议为依据的。海峡两岸至今虽然尚未统一,但中国的主权并未被分割,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台湾当局领导人想把德国模式套在两岸关系上,主张先分裂再统一。其实,他们的目的不是走向统一,而是谋求永久分裂。两德问题和海峡两岸关系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问题的性质不同,内在的因素和具体情况也不同,因而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用处理德国问题、朝鲜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台湾问题。
为什么说中美间三个联合公报是中美两国发展稳定、健康、正常国家关系的基础?
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两国发展稳定、健康和正常国家关系的最关键和最敏感的问题。中美两国经过共同努力,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签署了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三个联合公报。即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的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的中美联合公报。自70年代以来,美国朝野许多有识之士和友好人士,都曾经为促使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的分歧的解决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这三个联合公报就包含着他们的努力和贡献。只要中美双方都能恪守三个公报的原则,特别是相互尊重各自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历史遗留下来的台湾问题就不难得到解决,中美关系就一定能获得改善和发展。反之,则中美关系将受到损害,甚至倒退,这不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为什么台湾没有资格"参与联合国"?
联合国是主权国家间的国际组织,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根本无资格也无权加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台湾当局曾在联合国非法窃占中国的席位达22年之久。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决议以明确无误的语言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惟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自此,在联合国组织中的中国代表权问题已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获得了彻底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最近几年,台湾当局领导人又为"重返联合国"而大肆鼓噪。十分明显,这是一种妄图割裂国家主权的行径,无论在法理上或实际上都是行不通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为什么必须坚决反对"分裂分治"、 "阶段性两个中国"等主张?
近年来,台湾当局极力鼓吹"两岸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主张。从表面看,这些主张似乎没有排斥两岸的最终统一,但其实质是利用海峡两岸目前的分离状态,鼓吹海峡两岸是"两个对等且互不隶属的政治实体",并已各自成为"独立的国际法人",从而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说穿了,是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将台湾从中国永久分裂出去。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祖国大陆与台湾还未统一,但我们是一个中国,一个主权,不能把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割裂出去,将台湾变成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应当看到,"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主张,其实质与"台独"的图谋一样,是地地道道的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的行径,将给台湾民众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中国政府如何处理国际组织与台湾的关系问题?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是完整的,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它有权利也有义务在国际组织中行使主权,代表整个国家。只有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中国政府才可以考虑,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中国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种方式,来处理台湾参加某些国际组织活动的问题。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无权参加。至于除主权国家参加以外,也允许地区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已经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加入了亚洲开发银行(ADB)、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地区性经济组织,这是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方面达成的协议或谅解,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参加,台湾只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在亚行为TAIPEI,CHINA;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CHINESE TAIPEI)的名称参加活动。这种做法属于特殊安排,不能构成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国际活动效仿的"模式"。 在民间性质的国际组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组织同有关方面达成协议或谅解,在中国的全国性组织以中国的名义参加的情况下,台湾的相应组织可以以"中国台北"(TAIPEI,CHINA)或"中国台湾"(TAIWAN,CHINA)的名称参加。但最近几年,台湾当局企图在某些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搞所谓"一国两席"。自1993年以来又为"重返联合国"而大肆鼓噪,就是要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这种行径。
中国政府为什么主张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同时又不能承诺不使用武力?
和平统一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是全体中国人的心愿。中国政府认为,坚持和平统一与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如果承诺了根本不使用武力,只能使和平统一成为不可能,只能导致最终用武力解决问题。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内政。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中国政府在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上,并无义务对任何外国或图谋分裂中国者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