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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辩证法
一、考点阐释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坚持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事物之间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不存在孤立的、不与周围事物相联系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联系的有机整体。 联系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不能笼统的认为任何两个具体的事物之间都有联系。
在分析具体问题时,(1)要注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2)要注意到这一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3)要从总体上把握事物联系。) 错误倾向:切忌割裂事物之间的联系,用孤立的、片面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问题。 2、因果辩证关系原理:——学会用因果联系分析和认识事物,要敢于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与客观性,还要学会由因到果,或由果到因的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人的活动的预见性和自觉性。
原因和结果既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错误倾向:认识事物时,反对只看到客观原因而看不到引起的结果;反对在总结经验教训时不去分析其产生的客观原因。 3、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结合,既要从整体着眼,树立全局意识,同时也不可忽视局部,要善于搞好局部。整体与部分在地位、功能和作用上各不相同,同时二者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错误倾向:反对只考虑整体利益、忽视局部利益和只重视局部、部分利益而置整体利益于不顾,把整体和部分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 4、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错误倾向:我们应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抱残守缺的安于现状的旧观念。(反对抱残守缺、思想僵化,认为事物是凝固不变的错误观点;克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顽固守旧、害怕变革的错误观念。) 5、矛盾普遍性原理:——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割裂对立统一关系,即只看到对立而看不到统一;或只看到统一而看不到对立
6、矛盾特殊性原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刀切、一风吹、千篇一律的观点看问题。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中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对具体事物不作具体分析,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仅把理论当成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7、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反对错误倾向:反对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割裂开来。(或者说:既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忽视矛盾的特殊性,看不到事物之间的差别;又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忽视矛盾的普遍性,看不到万事万物的联系。) 8、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办事情要善于抓关键、抓重点,但又要照顾一般。(或者说: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同时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
反对错误倾向:既要反对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又要反对只抓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的“单打一”。 9、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准确把握事物的性质及其变化。(或者说: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 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事物的性质中所起的地位作用各不相同,但二者又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错误倾向:反对把矛盾双方同等看待,甚至主次颠倒,混淆事物性质的错误倾向。 10、两点论与重点论辩证统一关系原理:——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两点论与重点论是两种不同的矛盾分析法,同时,二者统一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方法论: 错误倾向: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 11、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坚持内外因相结合,既要重视内因,也不可忽视外因,对于外因要学会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认识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 通过内因起作用。
错误倾向:在运用这一原理时,应注意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二是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割裂内外因辩证关系,忽视内因在事物变化中的根本作用而一味强调外因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单纯强调内因的决定作用而忽视外部条件在事物变化中的重要作用。) 11、质量互变辩证关系原理:——坚持量变与质变相结合,既要坚持适度的原则,也要学会不适时机了促成事物质的飞跃,同时还要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基础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和趋势。事物总是处于“量变到质变,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再到新的质变过程中”。
错误倾向:在运用这一原理时,应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盲目乱干;二是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而瞻前顾后畏缩不前,贻误时机。 12、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辩证关系原理:——坚持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 任何事物的发展总的方向是前进的,但具体的道路又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总是处于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之中。
错误倾向:运用这一原理应注意克服两种错误倾向:既不能把事物发展的道路设想成一帆风顺,从而盲目乐观;又不能看不到事物发展的光明前途,一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把事物发展的道路看成是一帆风顺的,从而盲目乐观;看不到事物发展的光明前途,一遇困难和挫折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 二、几个关系
1、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与辩证法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主要表现在: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形而上学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的;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如果有变化也是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没有性质上的根本变化;否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坚持唯物辩证法和反对形而上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坚持了联系的观点,反对孤立的看问题;坚持发展的观点,反对静止地看问题;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反对割裂内外因的关系。
2、联系和发展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关系
4、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5、变化和发展的关系
6、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7、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8、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关系
9、主次矛盾的关系
10、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关系
1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2、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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