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名称: 新课程理念下政治教师角色之变脸
【案例描述】
很快要与学生一起学习《思想政治》八(下)第十二课有关“我国公民遗产继承”的内容了,这部分内容的教学要求是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是有法可依的,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按传统的讲授型来教学,那很容易,只要理清知识并举几个案例,学生会大致明白。我知道这样上课尽管时间上很经济,但不利于学生的发展,经过课前两三天的构思,我是这样与学生一起学完这一内容的。
一、课前,组织与引导学生精心的准备。
二(1)班同学们,今年暑期,学校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参加社会实践。我们班要组成一个“遗产继承知识宣讲团”,专程到某地宣讲有关遗产继承的知识,因为当地农村遗产纠纷事例日渐增多,大多数当事人通过吵骂甚至打架解决争端,只有少数人请村委会调解或打官司的,闹得兄弟姐妹不和,社会和谐也受影响。“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护法”,相信经过我们的法律宣传,当地的上述纠纷案例一定会降下去,社会风气也将得到净化。下周一的政治课就是为暑期实践活动作准备的,届时政治课堂就是模拟宣讲会现场。全班42名同学中会产生5位“宣讲团”成员,其余同学就是村中的男女老少。这时气氛开始活跃了,有同学问:“哪些人会成为宣讲团的成员?我轮的到吗?”。我说:“不以成绩论英雄!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宣讲团成员。”有人问:“老师你到底怎样定人?”。我说:“出色地完成任务者优先录用。我说的任务指的是收集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完成任务所需信息,它的来源是多渠道的:1、利用本周双体日的时间预习好教材相关内容。2、有条件的同学查阅相关书籍或上网查阅。3、走访身边的一些成年人,从身边从社会获取素材。”
同学们任务完成的很出色,出乎我的意外。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不同小组均有名额的原则,我最后定下了5名同学作为宣讲团成员,并且在课前把他们召集起来,进行了必要的指导,例如:敦促他们五人进行心要的协调,成员内部尽可能达到分工合理、资源共享(引导他们要学会合作);我对他们宣讲团的工作很具挑战性,一定要镇定而有条理(引导他们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必要时可向好心的“村民”提出援助或请老师提供“技术支持”。我同时与学生约定,活动进行过程中,当知识出现偏差或疏漏,但场内无人干预时,本人有权举黄牌并中途“插播广告”。
二、课堂上,教师是一个优秀的组织者、合作者。
经过认真批阅,择优录取的原则。我宣布:李明、徐冬琴、沈金华、徐建平、黄佳芸五位同学为宣讲团成员。其余同学均为村民,有权就遗产继承方面感兴趣的话题向上述宣讲员进行咨询。本次模拟活动时间为45分钟,在结束前5分钟会产生经班级各小组长投票产生的“优秀宣讲员”2名和“最热心的村民”4名,一切看大家的表现。
五名成员坐在讲台处一字排开,先是都有点紧张,我以很轻松的姿态、微笑地看着他们,老师的鼓励与台下“村民们”的掌声与微笑给了他们勇气。
我宣布,宣讲会正式开始。
(一)初步认识《遗产继承法》
请五位成员依次给乡亲们初步介绍一下《遗产继承法》。
李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资料,介绍了我国《遗产继承法》颁布的时间、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
接着徐冬琴补充说道:“遗产继承发生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的财产应为生前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
沈金华说道:“遗产继承情况分两种,刚才李明讲到的是法定继承方式,另外一种方式是遗嘱继承方式,死者生前已口头或书面对自己的财产作了安排的,优先考虑他的意愿,适合遗嘱继承方式,不按照法定方式。”
徐建平说:“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黄佳芸宣布:“初步介绍完毕,村民若想进一步了解这一法律,请踊跃向本宣讲团咨询,为你们服务是我们的宗旨。”
我举黄牌插话了:“请村民们记住,死者叫被继承人,有权继承死者财产的叫继承人。”
(二)刨根问底的“村民们”
有村民问,嫁出去的姑娘得不到父母的遗产,在我们村是普遍现象,请问这一现象是否合法?
徐冬琴答道:“不合法。男女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我又举牌插话了:“村民们有何异意?”——无人应答。
我接着道:“徐的回答是正确的,但不够深入。男女平等地继承遗产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经我调查,本地凡出嫁的姑娘一般不再尽赡养娘家长辈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没有尽赡养义务就不参与分割遗产,符合法律的规定。“
有村民问,王老汉父母和妻子均已故,王老汉生前向所在单位借了3万元,死后留下平房三间,市值4万,他的两个儿子应如何处理这三间房子?
黄佳芸抢着说道:“两个儿子应付清了欠款后分遗产;或变卖了遗产,还清了3万元后分割剩余的1万元。”她是一直等到现在了,回答完上述问题后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有村民问,邻村周大伯有存款12万,与他关系较近且还健在的人有:90多岁的老母亲、老伴、儿子三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孙子孙女4个。如今周大伯年逝已高,请问周的遗产如何分配?
反应敏捷笔头勤快的徐冬琴这时有了用武之地,答道:“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其余为第二顺序,有第一顺序在第二顺序不参与,所以本案的最后结果一般是:周的老母亲、老伴、三人儿子共5人平分12万元遗产。”
有村民问道,我有亲生女儿一人,但我又领养了一男孩,请问将来我留下的遗产的两人在继承上有何区别?
很多人笑了,十四五岁的人口气倒是象中年人。
徐建平笑着答道:“没有区别,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一样。”
有村民问,某孤寡老人生前一直为邻居所扶养,为感谢邻居的恩情,老人多次表示要将自己目前居住的几间房屋赠给邻居,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此事。老人逝世后,身在远方但多年没有来往老人的妹妹突然闻讯赶来料理遗产,声称她是老人唯一的亲人,自然是老人遗产的唯一继承者。请问她的要求合法吗?
接着徐冬琴作了很好的解答。
看来“村民们”个个是有备而来,既然没有成为宣讲员,心时多少有点不服气,早已准备的知识拿出来难难他们也是本事。现场的气氛越来越活跃了,听的人也越来越来劲,问的人争先恐后,问的问题仿佛越来越刁钻。
“死者一家四口死于空难,谁来继承遗产?”、“为分得更多遗产,加害其他继承怎么办?”、“老人生前两次立遗嘱,前后内容不一致怎么办?”、“胎儿父亲死亡,胎儿有没有继承权?胎死腹中怎么办?出生没多久婴儿便夭折怎么办?”问题越问越多,越问越来劲,宣传团的五位成员都不是等闭之辈,让我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兵来将挡,水来土屯”,什么叫“见招拆招”。“刁钻”的问题不时引起场内轰堂大笑。突然,一个性格内向,从不愿多说的“村民”孙季良红着脸突然站起来问道:“遗产已分割完毕,也为胎儿留了一份,结果生出来是双胞胎,那又怎么办?”场内又一阵轰堂大笑,但很快又静下来,因为“村民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听听宣讲员的说法,但这下可难倒了他们。五位宣讲员都望着我,他们的眼神分明是请求援助,这时“村民们”也不约而同地望着我,我举起了牌,耐心地向他们进行了解释。
(三)收尾
45分钟时间差不多了,我知道该到收网的时候了,我说,今天我们的模拟现场,台上个个是专家,台下个个是“神箭手”,台下“村民们”的提问纷繁复杂,多姿多彩,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何尝不是这样呢?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问题需要去探究,仅靠课堂的45分钟是不够的。望同学们成为永不停息的探索者,做一个热心的知识传播者。
根据各小组的提名,最后评出了两名“优秀宣讲员”和三名“热心村民”,在掌声中我们结束了难忘的45分钟。
【反思和分析】
新课程标准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同时又是一个教学反思性实践者。这也就意味着教师必须要从以往教学中的主角转换为平等合作中的一员;必须从以往知识的传授者转换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者、组织者、促进者;必须从单纯的躬身实践者转换为既能躬身实践又能反躬自省者。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教师虽然说不再是权威,但毕竟经验丰富,是一个特殊的合作者、参与者。①教师可以在学生探究中束手无策时给以必要的指导;②教师又可在学生面对良莠难辨的信息而无所适从时助其甄别,成为学生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③教师又可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协作、研讨,不断促进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中健康地发展。
本课通过教师创设生活化的情景,激发学生探索的热情,并引导学生去多渠道获取信息,在具有一定量信息储备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参与课堂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与交流中去探究,在探究中生成知识,而后又产生新疑,最后引导学生把探究的“触角”伸到课堂之外。
本课很好地体现了教师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的作用,而不是传统的“执行者”、“独奏者”、“施教者”。教师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的作用,有机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课前准备活动“组织者”的功能较为突出,课堂教学中“合作者”作用彰显,其中“收尾”部分作为引导者最为成功。
通过本课例,我有以下一些心得供分享:
一、要成为一名成功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要努力创建一种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这种平等对话中感受到尊重、感受到理解、感受到信赖、感受到宽容、感受到鼓舞、感受到激励,只有这种平等关系形成,才能促进师生和谐地互动、健康地对话,并在互动与对话中完成信息的交流、沟通、互补,从而达到师生共进和教学相长。
二、作为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教师关键是要积极创设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学习环境,给学生以更多的自主思考的空间,设计让学生参与具体操作的活动项目,从而自己生疑、质疑、释疑,自己发问,而不是完全被教师牵着鼻子走的“包问”。
三、教师在课堂中要当好三位一体(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的角色,必须把课堂教学的主体空间还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堂舞台上顶大梁、唱主角。在本课例中,我始终遵循这一原则“凡学生能说的,一律让学生说;凡学生能完成的,一律让学生去完成;最大限度地把空间留给学生”。课后学生纷纷跟我反映,这样的政治课很有趣,课前我们有事可做,课上我们积极参与,课后我们还想知道更多,因为我们轻松而快乐,所以我们觉得45分钟时间过得太快,这样的课很难忘,这样的课多上一些,我们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来自学生的反馈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在体现“教师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的作用”方面,本课应该说是成功的。但上完后本课后也留给了我其它方面的一些困惑,主要有:
一、八年级学生,法律知识有无必要挖的这么深?引导学生探究就要挖深,不挖深如何去探究?两者到底如何摆正?
二、政治课每周两节,提高课堂效率当然是最重要的,这离不开教师的精心备课。但学生的准备很多时候也是必不可少的,课前准备有时需要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这样的成本是否高了些?这样是否与学生“减负”背道而驰?
200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