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课件中心 | 图片中心 | 高中课程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网 >> 文章中心 >> 德育教育 >> 德育与研究 >> 文章正文  
   
让 德 育 教 育 活 起 来
作者:付松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2
..

让 德 育 教 育 活 起 来

——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的思考

南宁二中  付松锋

 

    21世纪是竞争激烈的时代。它对人才的要求不仅是知识丰富、能力超群,它还要求人才具有丰富的情感、健康的个性和良好的品德,应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世界各国在面向21世纪的教育发展中无不重视德育的地位和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面向2l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学会关心》宣言,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关心自己的健康,关心自己的家庭、朋友和同行,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利益,关心人权,关心其他物种,关心地球的生活条件,关心真理、知识和学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关于道德教育的纲领性文件。由此可见,关注德育,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教育新趋势。虽然我们过去在德育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却并没有取得与之相应的效果,而且,随着我国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学校的道德教育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因此,本文试图针对当前学校德育普遍存在的功效低下的现实状况,探讨一下关于德育新模式一一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的特点和功能的问题,以使学校的德育向着一个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实施得并不理想,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采用的是一种灌输式道德教育模式。所谓“灌输”一词,从教育意义上理解主要指在教授某种特殊的学说或信念时,学习者没有机会对这种学说和信念进行批判性思考,或没有机会把这些信念和另外的学说和信念进行比较。因此,概括而言,灌输式的道德教育就是教育者借助一定的权威或外部力量迫使受教育者不加批评地接受某种固定的道德规则系统和方法。这种教育,在性质上,它是一种强制的、封闭式的教育;在目的上,它试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方法和措施使学生接受并最终形成特定社会所要求的固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习惯;在内容上,所要传授给学生的乃是人们推崇并为大多数人一致认可的、具体的道德规则规范;在方法上,通常有直接的问答式教学、规劝、说服、强迫执行、训诫、奖惩以及榜样等。在人类教育发展史上,这样一种传统的德育模式曾长期占居主导地位,在我国,即使是建国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奉行的以“听话”为标准、以“服从”为目的的教育,在实质上都是这种教育模式,这种教育的最大问题在于忽视了主体精神活动在个体品德形成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它无视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另一方面,它与现实的社会生活无关。由于用一种固定的教条教育学生,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此非但不利于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而且不利于学生健康的正常的发展。这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常常碰到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德育模式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实施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

    “活动式道德教育”,它是以活动为载体,在活动中培养学生形成良好品德,并最终在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德育模式。其内涵包括两方面,即个体的自主活动既是道德教育的途径,又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作为途径,指教育者应当把活动作为个体道德发生、发展的源泉来理解并作为促进道德发展的手段加以运用;作为目的,是指使学生形成某种道德的生活方式应当成为学校道德教育追求的最高境界。因此,活动是道德教育理论建设的逻辑起点,应作为整个道德教育过程的基础来看待。

    与传统的灌输式道德教育模式相比,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l、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的提出,体现了道德教育的主体性本质。传统的灌输式道德教育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忽视了主体精神活动在道德中的重要地位,其所奉行的道德,是一种“驯服式”的道德(柏拉图语),而非“推已及人之主人道德”(陈独秀语)。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行为不能参与真正的道德评价,道德是贯注着人的主体精神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道德作用的发挥甚至其存在的价值无不以主体性的发挥,以人的自由自觉为前提,传统的灌输式道德教育因其对教育对象“标准化”的追求而难以培养独立的、批判性思维和有个性的个体;因其限制学生选择的自由和可能性而难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而活动道德教育模式将给予学生主体性最大的发挥。

    2、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的提出,体现了道德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在过去的德育中,对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几乎成为了德育的全部,所谓道德认知能力,它包括道德推理、道德判断、道德选择能力。对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把学生的思维引入道德发展、道德教育领域,从这种意义上讲,认知主义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然而,必须同时指出,单纯的认知主义道德教育是片面的,以简单地灌输道德知识为中心的道德教育则更是有害的,同时,这种认为道德行为不过是认知发展的一种逻辑结果的道德哲学本身也是错误的。认知对于道德既非唯一的也不是最终的因素,认知并非道德的全部甚至不是道德的本质成份,道德教育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行为的改善而非认知的改善。而且,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正确的推理和丰富的知识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逻辑联系,要充分考虑并试图努力解决知、行统一这一最古老、最根本也是最棘手的道德教育问题,就必须重视道德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就必须有一种与认知主义互补的教育模式。

     活动式道德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其对于个体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的功能具体体现如下:

    第一、活动式道德教育是个体道德形成、发展的根源与动力。首先,通过活动能够加深对道德规则的理解,为道德的真正获得提供基础。任何道德都以一定的规则、原则的方式客观地呈现着。它蕴含了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应有关系、人在社会中应有之地位的基本要求,而要真正认识和理解这些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转化为个人的欲求,只有在活动中,只有在体现这些要求的社会关系中并通过实际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实现。其次,在协作和交往中,可以培养、发展真正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感。基于互利、互惠基础上的协作和交往是相互尊重、相互协调以及推已及人、由人及我的“移情”理解能力发展的真正前提,从而产生在交往中避免有损双方的利益,趋向有益双方利益的心理要求。真正的道德义务感和责任感由此而生。没有合作、没有交往,人既不能产生真正的责任意识,也无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活动特别是合作活动和交往还有助于学生团结协作和集体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因为在交往和协作活动中,每个活动的参与者不仅对活动中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关系有较深的理解,而且对自己在团体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有较充分的认识。他一方面可以较深切地感受到团体活动的成果有赖于每个成员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团体协作对保证每个人的利益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既能懂得规则和纪律对个人、团体的约束、规范作用,也能体会到对个人发展、个人利益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这样,他们对集体规章的遵守就不是被迫的而是自觉自愿的,或者说服从集体成了他们的内部需要。这显然比单纯的理论说教有效得多。

    第二、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真正基础。与教育相比,自我教育乃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根本的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学生能否进行自我教育以及在什么水平上进行自我教育乃是衡量教育是否成功以及在什么程度上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尤其是学生通过自我反省的方法来加强道德修养,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自我教育的方法之一。这种自我省察的修养方法,重视自觉性,强调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起到了较好的自我教育的效果。

    总之,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循规蹈矩的机械模仿者,而是历史文明的批判继承者,时代文明的建设者和创造者;不是言过其行、言行脱节的空头“道德家”,而是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要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21世纪,就要充分地重视活动式道德教育模式的作用,尤其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学科里,更要扎扎实实地落实在实践中,增强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时代感,使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l、张敖荣、和学新:  《试论德育实践的逻辑起点》,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2)。

    2、肖川:  《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概念与特征》,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3、田国秀:  《论学校德育方法的重心转移》,  《课程、教材、教法》,1997(9)。

    4、薛晓阳:  《论德育影响副作用的问题与启示》,  《教育理论与实践》,1997(5)。

    5、左银鲂:  《单一正面疏导教育模式的缺陷及其克服》,  《教育评论》,1998(5)。

    6、戚万学:  《活动道德教育模式的理论构想》,  《教育研究》,1999(6)。

5页

文章录入:fsf110    责任编辑:sun19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本网由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网研究室主办、维护
    粤ICP备05017562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C)200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