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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罪读书比刑罚更能挽救学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网-南方社区 海魂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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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9日《南方日报》报道:广州市某中学的初三级学生小王伙同4名小学生对另一小学生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680元。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鉴于小王是未成年人,所犯罪行较轻且属初犯,他自己和父母都恳求让其改过自新,便决定暂缓判决,要求他写出保证书后让其回校学习,并根据其未来的表现再决定实施何种刑罚。
     
这一决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把挽救未成年人的比重倾斜到教育而非惩罚。处罚一个人容易,但要挽救一个人更难。尤其是未成年人,一旦失足,将会遗憾终生。对于所犯罪行较轻且有悔改表现的暂缓执行,会使该犯在未来的日子里,老老实实做人,诚心诚意改造,其效果和意义都比及时处罚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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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中央电视台就播放了两个儿童因偷盗受处罚而告别人生的残剧。两个孩子的死令人惋惜、令人无奈、也令人窒息。
   
年约10岁的杨特、杨点兄弟俩,放学后偷了两张价值共30元的光碟,被商场保安现场抓到,并被违法控制了人身自由。闻讯而来的杨母要求让孩子先回家,其他事情由她处理,但保安不同意,要按商场偷一赔十的规定赔300元才能让孩子离开。杨母认为此举不符合法规。保安又提出先交500元按金,等学校、派出所出具两个孩子没有前科的证明后便可把按金退回,杨母认为这样对孩子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经讨价还价,才以50元赔偿了事。但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钟头,杨母很气,顺手在孩子头上动了一下。两个羞愧、悔恨的孩子抛开母亲自己跑回家,从10层楼高的窗口跳下,两朵鲜花枯萎了!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需要栽培、灌溉。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处于发育阶段,因为不懂事,难免会做出出格甚至违法的行为,所以,需要家长、老师和整个社会的教育、引导和关怀,由于他们心理承受差,过重的惩罚会使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刺激和伤害,反而会使未成年人走向极端,或寻短见,或萎靡不振,或对抗社会。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拯救,对待不慎失足的青少年,教育比惩罚更重要、更有效果,更能挽救幼小的心灵。

        
因此,我赞成白云区法院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做法,谴责那些制定土政策违规处罚未成年人的行为。

文章录入:鹂鹂    责任编辑:lij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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