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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热点专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旧版文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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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热点专题
材料一:2005年3月4日, 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材料二: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以上的材料,请运用政治常识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我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政治意义。
(1)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台湾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2)我们在对待台湾问题上,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外国势力干涉。要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最终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3)坚持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最高利益。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作斗争。(4)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近几年来“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发展势头,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5)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从而也使我们坚定地反对“台独”分裂的立场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把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文章录入:dkxxrp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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