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辨证法部分复习要点 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了的世界观,就必须回答两个问题:(1)世界的本原“是什么”;(2)世界是“怎么样”存在着。对这两个问题作出系统的回答,构成了世界观的基本内容。对第一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产生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而对第二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则形成了辨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辨证法和形而上学并不是独立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之外的哲学派别,而是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的。要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就必须辨证地看待世界,即把世界看成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唯物主义的,又是彻底辨证法的,体现了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高度的统一。 一、唯物辨证法概述。 1.唯物辨证法要解决“世界怎么样存在”或“世界的状态怎么样”的问题。 唯物辨证法认为物质世界不仅是普遍联系的、变化发展的,而且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 2.唯物辨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3.唯物辨证法的核心是矛盾的观点(对立统一学说) (这是因为矛盾是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源,矛盾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的基础。首先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事物之间的联系说到底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联系,同时矛盾又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4.唯物辨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 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 ①二者的分歧 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 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并承认承认矛盾。而形而上学则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它否认矛盾。 ②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③我们说形而上学主张静止不变的观点并不是说它否认任何运动,而是说它只承认一种变化即量的变化,它把各种变化都归结为数量上的变化,在形而上学看来,一切都是机械运动。 二、知识结构。 (一)坚持联系的观点。 (1)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1.联系的定义:联系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普遍性:(联系存在于事物内部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之间和事物之间以及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多样性:(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外部联系、内部联系、整体和部分的联系、纵向联系、横向联系、因果联系、直接联系、间接联系、偶然联系、必然联系等等) 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人们既不能无视联系的客观性,也不能主观臆造事物间的联系。但联系的客观性并不等同于联系是不可改变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条件性:(任何具体联系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又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趋于灭亡,所以并不是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一定存在联系。同时随着条件的变化,联系的性质、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3.世界观:唯物辨证法认为联系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4.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和分析事物,反对静止的观点。 (2)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 1.因果联系的定义: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2.因果联系的特点: 先行后续 引起和被引起 两者缺一不可 注:相继出现的现象不一定都是因果联系,此外事物的因果联系也不同于事物间的必然联系,必然联系是事物发展中确定不移,必然如此的联系,而因果关系之间不一定存在相互之间这种确定不移,必然如此的联系. 3.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和联系: 含义不同 时间顺序不同 先因后果 区别 地位、作用不同 原因处于主动地位、是引起者,具有“动 因”的作用。结果处于被动地位,是被引起者,具有“结果”的作用。 不能倒果为因,也不能倒因为果 二者相互依存 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联系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一为在不同关系链中 一为互 (强调条件性) 为因果现象 注意点:原因和结果的相互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一种原因同时引起多种结果)、同因异果(一种原因在不同条件下引起不同结果)、一果多因(一种结果是由多种同时起作用的原因所引起)、同果异因(同一结果在不同条件下由不同原因所引起)、多因多果和复合因果(两者指无论原因或结果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等现象。 4.世界观:唯物辨证法认为,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在每事每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 5.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要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 1.整体和部分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含义不同。二者不能混淆。 其次,地位和功能不同。一般来讲整体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 区别: 功能不同有三种情形: 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取决于各个部分 整体的功能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间的结构是否合理 二者不可分割,互相依赖,各以对方存在为前提。 联系: 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整体的变化影响部分。 部分也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 2.世界观:唯物辨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各个局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局部离不开整体,整体也离不开整体,全局高于局部。 3.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二)坚持发展的观点。 (1)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1.运动和物质的关系: 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运动的原因在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①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③离开物质谈运动或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 2.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①区别: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永恒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暂时的。②联系: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3.发展的定义: 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把握发展概念要着重注意两点:一:要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不是所有的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发展是指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二:要明确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判别新旧事物的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有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4.世界观:唯物辨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之中,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5.方法论: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2.要明确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3.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2)事物发展的原因。 1.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①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②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内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 注意点: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和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说法上不矛盾。前者是从静态角度来看的,后者则是从动态角度来阐述的,事物的内部矛盾也可以分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外部矛盾的影响下,内部矛盾双方的力量及地位发生变化,使主次方面发生转化。一旦着这种转化实现,事物的根本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③内因和外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而外因是处于第二位的原因。 注意点:不能认为外因有时也起决定作用(外因永远只能是第二位的原因),也不能认为内因的作用可以离开外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更不能认为内因决定外因(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④外因的作用从性质上看存在着加速、促进和延缓、促退作用,从量上看,在不同情况下,作用有大小之分。 3.世界观: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4.方法论: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必须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3)事物发展的状态。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只承认量变或质变的观点都是形而上学的。 2.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情形: 数量、规模、程度上的增减引起的质变。 事物构成成分在结构和排列顺序上的不同引起的质变。 3.世界观: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4.方法论:要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适时机地促成飞跃。 5.认识误区: ①质变就是发展。 发展只有通过质变才能实现,但质变不一定是发展。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既有进步的、向上的,也有倒退的向下的。 ②只要有量变就会有质变。 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必须突破临界点)才会引起质变。 ③质变的原因是量变。 (4)事物发展的趋势。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为什么) 因为新事物必定要战胜旧事物。第一,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第二,因为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为,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抛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吸取和发扬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因而,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第三,在社会领域里,还因为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新事物必定能够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 2.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为什么) 因为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第一,新事物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第二,旧事物决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位,它总是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3.世界观: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4.方法论:要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曲折,以及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遇到的困难。 (三)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唯物辨证法的根本方法) 什么是矛盾分析的方法?矛盾分析的方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掌握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要①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点论、两分法;②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③要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与两分法。 1、矛盾的定义: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 “对立”的基本含义: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统一”的基本含义:矛盾双方依据一定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2、矛盾的普遍性(理解) 世界观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时时有矛盾)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方法论:、如何坚持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行动(理解)) (l)敢于揭露矛盾。(2)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3)坚持两分法,两点论要做到:(l)首先对自己要一分为二。(2)要学会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近年来,我们党提出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3、矛盾的特殊性(理解) 矛盾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l)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2)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3)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正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者叫做根据。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解)(方法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这一科学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列宁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为什么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3).违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方法的危害:势必造成“教条主义”、“一刀切”“一风吹”。我们应做到: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 5、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理解) 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l)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1、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2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通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二:学习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有什么指导意义 (1)对于正确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2)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鲜明地体现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6、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理解)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含义: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相互关系:(l)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掌握主次矛盾的关系原理,在实际工作中有什么意义呢? 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l)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2)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含义: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矛盾的主次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l)两者相互排斥。 (2)两者又相互依赖。①两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主次方面可以相互转化。 •学习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7、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运用)(方法论) 我们懂得了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我们说的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我们所说的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矛盾的主要方面。 3)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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