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 问: ㈠说明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方针? ㈡为什么中国政府在致力于“和平统一”的同时,不承认放弃使用武力? ㈢为什么“两德模式”不能用于解决台湾问题? ㈣为什么坚决反对以公民投票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 ㈤何谓“一国两制”?“一国两制”与“两国论”有哪些区别? ㈥台湾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㈠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结束海峡两岸的分离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崇高使命和共同愿望。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坚决反对“台独”。“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但是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统一以后,实行一国两制,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以及同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台湾享有高度自治权。 ㈡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一种战略考虑,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可靠保证。但这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台湾岛内一小撮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因为在国际上有外国势力干涉。总之,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说到底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平统一,避免使用武力。中国政府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如果台湾的领导人坚持分裂,执意要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搞“台独”,我们也就别无选择。 ㈢第一、两者形成的原因、性质不同。德国问题完全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而台湾问题则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是内政问题。第二、两者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不同。德国的分裂,为二战期间和站后一系列国际条约所规定。而台湾问题,则有《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关于日本必须将窃取于中国的台湾归还给中国的规定。第三、两者存在的实际状况不同。在美苏两国对抗的背景下,两个德国都分别驻有外国军队,被迫互相承认和在国际社会并存。而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李登辉上台前的台湾当局和李登辉上台初期也承认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也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因而决不能照搬“两德模式”解决台湾问题。 ㈣台湾分裂势力以“主权在民”为借口,企图以公民投票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这是徒劳的。因为:第一、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法还是在国际法上,都已经是明确的,不存在用公民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应自决的前提。第二、“主权在民”是指主权属于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指属于某一部分或某一地区的人民。第三、历史上台湾从未曾成为一个国家。总之,台湾的前途只有一条,就是走向与祖国的统一。任何人以所谓公民投票的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来,其结果必将把台湾人民引向灾难。 ㈤“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一个国家”是指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必须完整。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国际上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代表中国。“两种制度”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和“两国论”存在根本的区别:①“一国两制”是党和政府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世界和中国的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在考虑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两国论”则根本违背台湾的历史和现实,无视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一部分的客观事实,是极其反动和荒谬的。②“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论”实质上就是搞“台独”,是分裂中国。③“一国两制”中的“两制”地位是不平等的,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主体,体现了国家的性质并代表统一后国家发展的历史方向;“两国论”主张台湾与中国完全分裂自治,地位平等。④“一国两制”下的台港澳只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不能完全自治,没有独立权;“两国论”中的“两国”则是指“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 ㈥台湾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根本原因是:美国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