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维护人格尊严
一、教材分析:
重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难点:人格尊严的理解;道德高尚的人能自觉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人格尊严权的认知较差,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中学生甚至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严。
2、学生的需要:学会重视维护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质。
三、教学设计:
第一课时:
1、新闻前后 导入新课
①新闻评析: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
对此,你有何看法?
②新闻后续: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此刻你的心情又是如何?
小结:这不仅是给这位外国女老板的威慑,而且也是对国家尊严的维护,他自己人格尊严维护。
设计意图:通过新闻对比,引发学生的情感价值观的振动,从而为下文在法律上认识人格尊严打下基础。
2、引题识题:维护人格尊严
3、探究园:情景研讨
4、情境再现 加深理解
问:现实生活中人格尊严权并没有受到广泛重视,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你的身边(学校、家庭、社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小结: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师: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利?
(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讲解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的定义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5、合作探究: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探究园:个案研究)
答案:不属于。现实生活中的刑事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讲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进行特殊处理。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
答案:属于,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讨论:打小偷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抓到小偷后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为法律规定:犯了罪的人本身也是国家公民,也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对公民法外施暴都是非法行为。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答案: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
答案: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设计意图:将所学的知识及自己所查找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案件中,达到学以致用,特别是其中较模棱两可的案件的处理,则可以增加学生的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小组合作处理案件可以增加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6、补充知识:《让生命化蛹为蝶》
体悟:自尊是相互的自尊是依靠自己的努力争取的,我们都应该学会尊重别人。
7、小结:人的尊严和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