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时 同样的尊严 同样的权利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认识公民行使权利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了解法律对特殊群体的保护。
(2)过程与方法: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让学生体会公民不能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利,体会法律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体现。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增强保护弱势群体的意识。
二、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在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个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教学难点: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内容。
三、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
四、教具
多媒体课件
五、学生课前准备
收集《宪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六、教学设计
1、导入:
今天老师带大家去认识一位朋友,她叫小红,一个外来民工的子女,在县城某中学读书,她有几件事情想我们帮她做个参谋,大家愿意吗?
情景A小红的爸爸妈妈从山区来到县城打工,小红听爸爸说在他工作的那家企业里凡是外来民工进出厂门都要被搜身,待遇也与城里工人相差很大。今年初,小红爸爸因为举报了厂里的质量安全问题而遭老板的毒打,并被扣发了工资。
(同学们,你认为老板侵犯了小红爸爸哪些权利?)
学生积极发言。
情景B小红妈妈为此埋怨小红爸爸多管闲事。小红建议爸爸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爸爸认为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哪里都只有受欺负的份,对付老板之类的人只能以暴制暴,以牙还牙。
(你如何评价小红、小红妈妈、小红爸爸三人的想法?上述事例对我们启示公民应该如何行使权利?
学生思考回答。(任何公民在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同时,都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
情景C:内心郁闷的爸爸与几个老乡共诉心中的不满,他们不知不觉就哼起了那首他们心中的歌……
播放歌曲——我只是民工。
学生欣赏思考。
这首歌曲反映了小红爸爸怎样的心声?
学生自由发言。(渴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与内涵是什么?
学生看书归纳回答。
展示弱势群体的几张图片。
我国法律有无关爱着这些特殊群体呢?学生思考回答。
三、法律对特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也是对公民平等权利的维护。
播放一段城市保障体系视频。
学生观看了解。
情景D:你能运用法律知识对P106白秀娥及其他人的说法谈谈自己的看法吗?
学生讨论回答。
展示法律专线的有关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适用于人格权受侵害的责任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几种,这几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只有正确运用这些责任方式,尤其是正确运用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补救金,才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才能起到制裁侵权人、教育当事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作用。
情景E:前几天,小红的表弟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小红和家人纷纷鼓励他去给自己的小发明申请专利。
你认为未成年人有资格申请专利吗?请说说理由。
学生思考回答。
展示法律专线的内容:
《专利法》第7条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学生阅读了解。
情景F
王兵的大学梦
幼年时的一次意外,使王兵失去了双臂。但他凭着坚强 的毅力,学会用脚吃饭穿衣,夹笔写字,走过了从小学到高中漫长而艰辛的求学之路。如今,王兵身体健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他信心十足地准备实现自己的大学梦。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他报考了历史学专业,然而最终他还是因为身体残疾被挡在了大学门外。
女职工产假期间被解聘
上海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李丽在产假期间收到了公司发的辞退信。信中指出:由于李丽已无法胜任原职务,给予解聘。
你觉得王兵和李丽该怎么办呢?
学生讨论并发言。
展示新闻追踪内容。
王兵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求助,在他们的帮助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王兵终于圆了他的大学梦。
李丽认为自已权益受到侵犯,于是她向当地劳动部门求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产假结束后,李丽不仅回到工作岗位,而且还得到公司的赔偿。
你还知道国家、社会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做法吗?
学生自由发言归纳。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社会关爱:
国家帮助下岗工人再就业、希望工程、
青年志愿者行动、为民工清讨工资等。
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反映了现代法治社会对维护公民平等权利和人格尊重的关注。(展示)
对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学生自由发言。
播放歌曲爱的奉献资料与图片。
学生欣赏与感悟。
教学反思
由于本课时的内容主要是让学生明白要依法享有自由与平等,牵涉到许多法律知识,因此可给学生布置一些作业,内容包括:收集网上或者有关媒体上发表的言论或者文章,看看它们是否侵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调查同班或同校学生,他们的著作权、专利权是否受到过侵犯;调查周围的残疾儿童或少年在教育平等权上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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