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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政治第一轮复习学案(10)
作者:耿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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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政治第一轮复习学案

 

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一、考点要求;

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理解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理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一、 重难点提示: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不是指立法的平等。

    任何法律都只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存在“全民”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具有阶级性的。在立法过程中,是不能讲平等的,法律的作用就在于对各种破坏活动和分子进行有效的打击。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来说,都是平等的。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就必须反对一切形式的特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平均主义要求消除一切差别,绝对相同,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有年龄的限制。

     在实现生活中,我国还仍然有不平等的地方。这正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所要改进的地方。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不存在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公民。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第二、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承。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是相辅相承的。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使公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而调动其积极性,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尽自己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公民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总之,运用哲学中的对立统一关系,能够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国家依法保障公民的个人合法利益,公民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进来。

    公民在行使基本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

公民在履行义务时,也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虽然公民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这种情况下,公民有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也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4.区别“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⑴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的人。具有中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惟一条件。

    ⑵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在量上占多数,在质上对社会历史进程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是不同的。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掌握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⑶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总是和服从联系在一起的。权力可以分为政治权力、宗教权力、经济权力等。国家权力,主要是指政治权力,即政治上的强制力。

⑷权利,是个法律概念,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三、疑难自查及师生对话:

 

四、易错点提醒及高考题展示:

(一)易错点提醒

1、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和基础。

2、采用司法惩治手段有利于加强信用建设。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公民同违法侵权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法律武器。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平等、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5、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

6、只有先实现权利然后才履行义务。

7、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8、权利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

9、公民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10、每一位公民在法律上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1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12、在我国,权利体现着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义务体现着公民对国家的责任。

 

(二)高考题展示

06文综重庆卷)38.(32分)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某高校网站论坛上一篇谴责浪费的文章引起强烈共鸣。文章说,有些同学早晨洗漱时任凭自来水哗哗地流个不停;在该校餐厅门口的两个泔水桶里,装着将满的剩余饭菜,不少同学还在将大半碗拉面.大半个馒头往里丢,而食堂窗口上方赫然写着“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自从党中央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后,全国正在展开一场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活动。大学生从反思浪费开始学习节约.注意节约了。

3)从公民与国家关系的角度分析材料中浪费公共资源行为的错误。(12分)

 

 

 

五、考点练习:

 

选择题

 

1.我国公民既有权利自由上网,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同时又必须执行政府决定,杜绝买卖外国加密软件。这说明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统一的    个人利益应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维护国家利益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A②③④     B①②③     C ①②④      D①③④      

目前,以暴力维护权利的事件不断发生,如武汉的砸毁奔驰车事件,北京医患纠纷中殴打医生的事件,北京国际车展上某品牌汽车被贴上污辱性标语等等。根据相关知识,回答

2.暴力维权,维护的是自己的权利,却直接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这说明,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必须

A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B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C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D自觉放弃自己的权利                                              

3.暴力维权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是一种犯罪。由此可见

A事物的因果联系普遍的、客观的

B联系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条件

C矛盾双方因一定条件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D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相辅相成的                         

4.暴力维权的错误在于

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无视法律的权威   没有在行使权利之前履行义务    丧失了护法、守法的法治观念

A ①③     B③④       C ①②③      D②④           

              

 

 

 

 

 

 

 

六、反馈与总结

 

文章录入:glf882666    责任编辑:邓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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