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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谁>的评课稿
作者:congp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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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课:《财产属于谁》

昨天,思想品德学科骨干教师班的学员们一起观看了一节录像课,课题是初二下学期第七课第一节的《财产属于谁》。现就个人粗浅的学识评价如下:

一.该教师上课过程中的优点。

1.教师语言表达清晰,教学过程流畅。

2.引入情景,引起兴趣,引进课题的方法做的特别好。例如教师所设置的司机李某把乘客王某遗留在车上的5000元钱捐献个白血病患者的案例很精彩,不但引出财产所有权的知识点,又引发了学生的兴趣!看来,起始课的设计很重要,引人入胜就更不容易了。这位老师无疑做到了。

3.能够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提出有思考价值的问题,深入浅出,能引起学生共鸣。例如,对压岁钱如何支配的问题的提出,有利于讲清财产所有权的含义和内容;通过甲、乙、丙村民在毛驴问题上的分歧,确认了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的重要性和实现归属问题的途径。

4.重点、难点突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的三种情况都有讲的很明白。法律是神圣的,也是公平的。提到了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案例也很清晰,例如,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以,14岁的孩子把自己家的相机卖给同学的案例也就找到了法律依据。

5.符合新型的师生关系要求。新的课程改革条件下,要求教师必须更新观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参与者而后合作者;是学生知识和思想闪光点的发现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注意夯实、拓展经过学生自己感悟而提升的理性认识。而该老师确实扮演的很好,做的也很到位。例如,学生谈到压岁钱如何支配的时候,普遍说到拿出一部分捐献给弱势群体,这时候该老师及时给予表扬!很是精彩!在本节课,老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以上是我认为该教师在上课过程中所呈现给我们的闪光点,更是值得我们所有教师学习的地方。下面就不足之处提几点本人的粗浅认识:

二.该教师上课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1. 个人认为导入新课部分时间过长(接近八分钟),如果能紧凑些就更好了;

2.有个别口误。比如,学生认为对那些侵犯公民财产权的人应判无期徒刑。而老师说“这种极刑……”,事实上,有关文献表明,极刑指最高刑罚(死刑)。 

3.没有随堂巩固知识的练习和课后思考题。                                                           4.新的课程标准中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其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思想品德课来说,更应该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本课结束时,不但让学生明白要以正当方式获得财产,还要对学生实施爱护国家的财产、尊重他人的财产、珍惜自己的财产的教育。在学生了解法律以不同形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热爱法律,敬畏法律的教育。落脚点放在知识的传播上,更升华在人性的养育上,效果会更好!

 当然,人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教师同样如此.所以,总的来说我本人非常欣赏这节课,也不失为一节好课,一节示范课!

        

                               108中学

                               丛培娟

                               07.10.19 

 评课:《财产属于谁》

昨天,思想品德学科骨干教师班的学员们一起观看了一节录像课,课题是初二下学期第七课第一节的《财产属于谁》。现就个人粗浅的学识评价如下:

一.该教师上课过程中的优点。

1.教师语言表达清晰,教学过程流畅。

2.引入情景,引起兴趣,引进课题的方法做的特别好。例如教师所设置的司机李某把乘客王某遗留在车上的5000元钱捐献个白血病患者的案例很精彩,不但引出财产所有权的知识点,又引发了学生的兴趣!看来,起始课的设计很重要,引人入胜就更不容易了。这位老师无疑做到了。

3.能够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提出有思考价值的问题,深入浅出,能引起学生共鸣。例如,对压岁钱如何支配的问题的提出,有利于讲清财产所有权的含义和内容;通过甲、乙、丙村民在毛驴问题上的分歧,确认了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的重要性和实现归属问题的途径。

4.重点、难点突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的三种情况都有讲的很明白。法律是神圣的,也是公平的。提到了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案例也很清晰,例如,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以,14岁的孩子把自己家的相机卖给同学的案例也就找到了法律依据。

5.符合新型的师生关系要求。新的课程改革条件下,要求教师必须更新观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参与者而后合作者;是学生知识和思想闪光点的发现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注意夯实、拓展经过学生自己感悟而提升的理性认识。而该老师确实扮演的很好,做的也很到位。例如,学生谈到压岁钱如何支配的时候,普遍说到拿出一部分捐献给弱势群体,这时候该老师及时给予表扬!很是精彩!在本节课,老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以上是我认为该教师在上课过程中所呈现给我们的闪光点,更是值得我们所有教师学习的地方。下面就不足之处提几点本人的粗浅认识:

二.该教师上课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1. 个人认为导入新课部分时间过长(接近八分钟),如果能紧凑些就更好了;

2.有个别口误。比如,学生认为对那些侵犯公民财产权的人应判无期徒刑。而老师说“这种极刑……”,事实上,有关文献表明,极刑指最高刑罚(死刑)。 

3.没有随堂巩固知识的练习和课后思考题。                                                           4.新的课程标准中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其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思想品德课来说,更应该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本课结束时,不但让学生明白要以正当方式获得财产,还要对学生实施爱护国家的财产、尊重他人的财产、珍惜自己的财产的教育。在学生了解法律以不同形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热爱法律,敬畏法律的教育。落脚点放在知识的传播上,更升华在人性的养育上,效果会更好!

 当然,人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教师同样如此.所以,总的来说我本人非常欣赏这节课,也不失为一节好课,一节示范课!

        

                               108中学

                               丛培娟

                               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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